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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处罚护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03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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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那么,在发生医疗事故时怎么处罚护士呢?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处罚护士

  医护人员如出现医疗事故的,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一)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二)民事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三)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四)根据《护士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二、护士医疗事故的原因

  (一)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差 对患者缺乏同情心,服务态度冷漠。在治疗护理时,不认真,粗心马虎,工作中经常出现漏洞。

  (二)态度生硬,恶语伤人。

  (三)不懂装懂,一知半解。在进行治疗护理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疑难点,不向同行虚心请教,盲目自信,不遵守规章制度,想当然行事。

  (四)不依法行医,护理人员应该学习与护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范,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来操作。

  三、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处理程序及办法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2)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

  (3)卫生部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这些情况引发的医疗事故争议影响大,情况复杂、后果严重、处理难度高,因此,医学机构必须迅速地在12小时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便于卫生行政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处罚护士、护士医疗事故的原因以及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处理程序及办法的全部内容,相信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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