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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引起严重损害予以一定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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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6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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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组织专家解答预防接种热点问题

新快报讯 (记者李斯璐)“对因异常反应引起的严重损害者可予以一定经济补偿,但不是赔偿。”近期山西疫苗事件引起公众对接种疫苗安全性的关注,对此卫生部新闻办收集了有关问题,组织专家解答了这些问题,并发布《预防接种知识热点问题答问材料》(下称《材料》)。

《材料》在介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措施时称:“疫苗的不良反应不可避免,不是疫苗质量和实施差错造成,双方无过错。对因异常反应引起的严重损害者可予以一定经济补偿,但不是赔偿。”“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不能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作出调查诊断结论。对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引起的死亡事件,需要进行尸检才能得出结论,而尸检需要2个月左右时间。”

《材料》的以上观点引起了家长们热议。“孩子不接种强制性计划疫苗,入幼儿园、小学会被拒之门外。有的家长是硬着头皮接种疫苗。但《材料》说‘疫苗总体上安全’,但不能避免出现打疫苗后的不良反应。而发生不良反应后,医生又不能给出结论,对受害者只给予补偿,看起来对我们不公平。”家住海珠区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孩子曾在一次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后,患上了麻疹。到医院看病,医院一直没说明致病原因。为了治病,都花了几千元,直到现在他和妻子还不明真相,更不要说赔偿医疗费

昨天,广州市人大代表、资深医院管理专家陈安薇表示,疫苗是细菌或病毒经过减毒或灭毒处理的生物制剂,若人体抵抗力差,确实会产生异常反应,是正常的。但她表示,有关部门应该对民众加强宣教,消除民众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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