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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代言,罚得笑林笑不出来才能够警示明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05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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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一个由著名笑星笑林代言的"玖玖理疗裤"广告屡现媒体,在广告中,"玖玖理疗裤"声称包治百病,实际却是一条普通衬裤。而就在今年2月,卫生部、广电总局、工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出通知,禁止广播电视聘请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笑星笑林为“神奇裤子”代言,直接违反了五部门的禁令,有关部门可以对他的代言行为进行查处,虚假广告的受害者也有权对他提起诉讼,此事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

图片来源:江门日报

一条衬裤治百病?笑林如何笑对广大受害者

明晰:笑林说“亲爱的观众朋友们”一般是在舞台上表演相声小品,可这回他是在卖力地推销产品。鼓吹“高血压、高血糖94%有效,脑中风、偏瘫、心脑血管病98%有效,只要穿上这条衬裤,生病的患者就会90%以上有效”的理疗裤,如果笑林称事先不知是骗人的,打死我都不信。

夏余才: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实际上便是助纣为虐,和不法商家一起忽悠老百姓。有些明星事前并不知道产品的虚假,但有些明星则是给钱就行。他们昧起了良心,对着观众天花乱坠的吹嘘,丝毫不在乎他人的利益和健康。对于这类明星,让人真正感到可憎可恨!

邵阳宝庆陆:明星既然代言,就有对产品质量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义务。特别是个别明星为了些许蝇头小利,作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对此处以“连带”责任,这既是对消费者负责,更是对名人自身形象负责。

邵阳宝庆陆:名人为产品代言,本身就意味着要对产品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和连带风险,如果名人希望只拿高额代言费,却不为代言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这在情理和法理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担责,请从笑林始

赵光瑞: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要担责就请从笑林开始。笑林是地道的明星,其所代言的产品已查明是一种假冒商标的伪劣医疗保健产品,广告宣传明显夸大胡吹欺骗消费者,而且这样的广告在国家有明确禁止规定后仍在各地播放。这样的典型案例,有关部门不进行认真追究还等什么?

snshitou:设想一下,如果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事后仅仅轻描淡写地处罚一下了事,那还有谁会把“遵纪守法、慎重代言”放在心上?反正捞足捞够,被罚个九牛一毛,算得了什么?

五月的冰豆:既然明确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要担责,那就要认真抓好落实。对于某些不良社会现象,不能总是把鞭子“高高举起”然后又“轻轻放下”,那样吓唬不住谁。在严格管理明星代言广告上,来不得任何姑息放任、任何“唐僧心肠”!

路过风景:仅让明星凭自己的良心去查验代言产品是否安全合格绝不靠谱,必须加以法律手段制约。对代言虚假食品广告的明星采取重罚不为过,我期望对笑林的处罚能开此先河。

乔胖子:虚假广告已成社会公害。某些明星不负责任的代言行为,对虚假广告的泛滥成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食品安全法》规定明星虚假代言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可能因此“赔得倾家荡产”,惩处力度前所未有。如果能落到实处,无疑会对遏制明星滥代言和虚假广告的泛滥起到积极作用。

根治顽疾,对虚假广告应多罚齐下

艾宾浩斯:无论是谁的虚假广告,也无论是谁代言的虚假广告,总是要通过相应的媒体发布后才会影响公众的消费行为,如果没有媒体连篇累牍的广告轰炸,虚假广告又怎么可能大行其道?媒体和代言明星一样,在虚假广告这个利益链条上,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如果要追究责任,应该是一个也不能少。

南二舍:要真正地杜绝虚假广告,不只是使黑心奸商受到严厉惩处,也不仅是让代言明星赔得倾家荡产,发布虚假广告的媒体也应该承担责任,看它以后长不长记性,还敢不敢再发布虚假广告了。

乔志峰:虚假广告泛滥的根子,一是某些部门的失职,比如质监部门、工商部门等等;二是电视台等传播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今后如果也能让几家电视台因为虚假广告受到严惩,相关部门承担必要责任,虚假广告才会销声匿迹,中国的消费环境会方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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