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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宁夏叫停以医疗咨询等名义发布广告叫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05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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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与宁夏媒体发布广告有关的新闻,虽然并未引起人们的关注,一些媒体本身因处于不同的考虑也未能给予重视和及时发布,但笔者却认为这不仅是一个工商部门对广告发布的从严要求,更是一个净化医疗广告的好开端,对消费者来说不啻是一件大好事。

  新年伊始,宁夏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通报,对宁夏各类媒体刊播广告提出新的要求,尤其对医疗药品广告提出明确要求。从今年起将暂停以医疗咨询、健康指南、医疗知识、医疗活动等名义发布的广告。

  工商局部门之所以发布这样的通报,是源于宁夏一些媒体在广告发布方面程度不同存在问题。按工商部广告监管部门的话说就是:一是广告档案管理工作缺失,存在制度形同虚设的现象。特别是依法必须留存的备案材料不齐全,甚至有媒体连最基本的证明材料到不留存。被通报批评的两家市电视台,其广告发布的部分药品就不能提供相应的药品广告审查表。二是广告审查把关不严。主要表现为医疗广告未经审批或超出审批范围违规发布,有的甚至擅自篡改审批内容采取新闻报道的形式发布;发布涉性医疗及产品广告;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广告中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药品广告超出审批范围,未按规定在广告中同时发布忠告语、药品审批号、药品广告审查号,使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等。

  笔者也是媒体中人,对医药和医疗广告的泛滥深有感受,也十分反感,特别是假借所谓的名人和专家教授夸大疗效的药品和保健品广告,也不知让多少患者上了套,花了冤枉钱,还耽误了病情。还有广播上晚间的性药性用品广告,有得太直太露骨,甚至不堪入耳。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无非是利益二字,一些厂商借助媒体的公信度和传播力,大赚不义之财,一些媒体为了生存和广告收入,对此类广告把关不严,有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广告审批和监管部门再高抬贵手放行的话,那吃亏就只有消费者了。当然长此以往,媒体的公信度将大打折扣,广告经营在短视中将失取更大的市场。

  宁夏相关部门虽然查处了“黄金被”、“吴忠黄河医院”等29件案件,对“桂龙药膏”、“石嘴山黄河医院”等19起轻微违法广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的两家市电视台。但笔者认为,广告监管就有一个长效机制和硬性规定,落实广告审查员的“一票否决制”,完善相应的广告发布审查流程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制度,最大限度的杜绝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

  笔者也高兴地看到,一些媒体也在 提高刊播广告的自律性,为净化荧屏做贡献。宁夏教育电视台承诺从1月31日起,将停止播出医疗、医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以及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有不利影响的增高、丰胸、减肥类电视直销广告。笔者愿意相信,这只是一个好的开始! (记者 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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