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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种药品违法宣传被禁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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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jtvs.com.cn 消息(午间新闻): 日前,乌鲁木齐市药监局对十一种违法宣传的药品采取了下架暂停销售和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被处罚的十一种违法宣传药品分别是: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灯胶囊、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竭胶囊、广东太安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祛痹舒肩丸、安阳路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海瘿瘤丸、河南蓝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风湿马钱片、甘南佛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十五位乳鹏丸、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十五位龙胆花丸、浙江方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灰树花胶囊、宁波诚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鹿参片、大连百利天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抗乙肝转移因子、哈尔滨大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刚胶囊。

  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处长李颖:“他们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任意夸大药品适应症,不科学的表示功效,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做疗效证明等虚假宣传。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正确的看待广告宣传,对于药品,尤其是处方药,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药监部门责令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要在原广告发布媒体相同版面,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违法药品广告更正标准》发布更正启示两次以上,以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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