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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消费:雾里看花药托宰你不商量"业内人"大揭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02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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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母网7月25日讯

  开篇语

  根据卫生部2004年底公布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主要结果》表明,在全国被调查的95个县(市、区)中,居民自我医疗的比例逐年增加,医疗服务费用增长速度超过了人均收入的增长,医药卫生消费支出已成为居民家庭继食物、教育支出后 的第三大消费。

  在人们日常生活的各种消费中,医疗消费是最无奈也是最无法避免的一项,除非有人一生不得病,但是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看病不吃药呢?说起看病吃药,身有感触的人都知道,药品暴利一直是压在百姓肩上的沉重负担。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份统计报告指出,我国大概有50%的人生了病不敢去医院,其中主要的原因是药品的价格过高。

  到菜市场买菜,能跟小商小贩讨价还价,进商店买衣服,能试试合不合身,到超市采购,更能挑个称心买个明白。可是这医疗消费,谁说了也不算,人们只能听之任之,医生说什么就是什么,医生开什么你吃什么。而至于这检查那检查这药那药是不是非此不彼,就只能怪自己不是文盲不是法盲却做了一个医盲,莫之奈何。

  ■消费警示

  五大陷阱等你跳

  记者从消协了解到,在有关医疗消费的投诉中,问题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一是夸大治疗效果。一些医疗机构花大价钱,通过广告将自身的医疗水平和治疗效果夸大宣传,用人们耳熟能详的字眼,称其具有多年行医经验的“专家”,对一些特殊疾病能“精确诊断和有效治疗”,诱使消费者深信不疑他们的“高超”医疗技术。而实际上呢,所谓“专家”及治疗水平,并不高超,只是一般的医生医院罢了。

  二是名人现身说法。有的医疗机构看中名人的广告效应,花重金聘请明星、名人为其做广告,借以推销医疗服务或医疗产品。实际上,那些“信誓旦旦”的明星、名人,未必就接受过他们自己所宣传的医疗服务或使用过有关的医疗产品,他们是收取了广告费代言费受雇于人的。

  三是专治疑难杂症。某些医疗机构在宣传中打出“专治疑难杂症”的旗号,心血管疾病、皮肤病、不孕不育、男科妇科甚至癌症等疾病往往是这些医疗机构最“擅长治疗”的项目。甚至现阶段一些医疗界公认尚无良好治疗方法的疾病,也是他们“精良医术”可以解决的问题。实际上,由于一些顽疾、绝症不易治愈,有的仅仅是控制病情发展和延长患者生命,打着“效果显著”的幌子宣传疗效,使消费者上当受骗。

  四是小病大药方。有消费者反映,广告中称“一次治愈,疗程短,见效快”,实际上一些医生在诊病时,将无病说成有病,将轻症说成重症,将一次用药可以治愈的病说成病情严重或不易治疗,需要几个疗程,然后是开出大量昂贵的药品处方,消费者往往是几个疗程花费巨大,病情仍无法真正治愈。

  五是不明示处方真实内容。有的医生在诊病后开出的处方不明示真实内容,而是用“××号胶囊”、“××号口服液”、“××号药”来代替,自制的药品也不明示其成分含量,使消费者对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法一头雾水,不能明明白白看病用药,事后若产生医患纠纷,消费者由于没有真凭实据而无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目前医疗广告存在的问题,消协提醒消费者,医疗广告有陷阱,择医购药需谨慎。一是要提高维权意识,不要轻信虚假医疗广告。二是不要迷信明星、名人做的广告,明星、名人在广告中仅仅是表演。三是择医购药要去正规医院。四是就医诊病时要注意辨别医疗机构的诚信度。如遇到就诊的医疗机构医生在病历上不如实明确记录诊病状况;在处方上不明示用药名称、规格、数量。五是要保存好病历、处方、挂号凭证、各种检查和化验报告、收款收椐等有效凭据,一旦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家支招

  四大法宝防上当

  医疗卫生消费与人们的人身安全息息相关,消费者权益受侵事件屡见不鲜。日前,记者采访了消费者协会专业人士,他们向消费者传授了医疗消费维权的几个招数。

  “货比三家”。消费者在进行医疗卫生消费时,要养成多看、多问、多比较的习惯,看看医院和药店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没有超范围营业,工作人员的素质如何等等再做决定,这样可以避免很多纠纷。比如有的消费者选择去美容院做医疗美容项目,结果受到伤害后投诉无门。

  保存证据。消费者要养成保存证据的习惯。比如购买药品、保健品时,应要求经营者出具正规的票据,并妥善保留。求医时,也一定要留好病历、诊断证明、收费凭证等相关资料。必要时还可和医院或诊所签订风险合同,约定各自的风险与责任。

  了解法规。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一定要学会使用法律武器,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

  维权有路。遇到医疗卫生纠纷,消费者可先与该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的消协投诉或向该医疗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如卫生局提出申诉。如仍不能得到满意的解决,消费者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骗局曝光

  药托宰你不商量

  现在市场上医药产品种类繁多,竞争激烈,“药托”们往往以患者身份“求医问药”,或身穿白大褂“坐堂行医”,导致有病乱求医的患者上当受骗。

  “群众演员”以老带新

  市民张女士患有多年的皮肤病,用药很多都不见好转。后来,有人在某礼堂组织了一次皮肤病健康讲座,吸引了很多中老年人前来听讲。讲座时,几名患者登上讲台,诉说自己治好多年皮肤病的经过,张女士被“神奇”的疗效打动了,花1000多元买了三个疗程的特效药。事后,经过自己的亲身体验,特效药并没有真正起效,自己倒是真正上当了。

  张女士所见的现身说法的“患者”,其实是药商雇来的群众演员。非法卖药团伙事先安排这些“群众演员”登场上台,面对听众讲述自己康复的经过,引诱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掏钱买下一大堆所谓的“良药”。这些讲座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回过神来的患者根本找不到卖药人,只有自认倒霉。尤其是一些老年人,被慢性疾病困扰,这些“药托”利用老年人对健康的渴望和他们的从众心理,高价兜售产品,牟取暴利。

  医院里的“传单骗局”

  市民马女士陪母亲去看哮喘,正在医院专家门诊前排队的时候,一个中年男子递过来一张小报纸,上面大篇幅地介绍一种中药可以根治哮喘。中年男子说,西医只会用激素治病,越治越严重,不如用中药治标又治本。马女士被他说得心动了,说本来就想找个中医给看看,中年男子便把马女士和其母亲带到了一个药店里设的“健康咨询处”,买了800多元钱的药。过了几天之后,马女士才发现上当,只好再次到正规医院就诊。 [page]

  同病相怜的“热心人”

  家在农村的孟师傅带女儿到市里看病,在医院挂完号,到大厅候诊时,身后一位手持病历的妇女凑过来搭腔。聊了几句家常后,她开始喋喋不休地向孟师傅说,她家一个亲戚的小孩以前也得了同样的病,经人介绍到一家门诊只花了千把块钱就治好了,要是在这家医院看,花上万元也不一定够。

  孟师傅本来就担心钱不够,听这个妇女一说心里更犯嘀咕,领着孩子被这位“热心”的妇女送到了一家小门诊。穿白大褂的“医生”看了看孩子的脸,有模有样地把了一下脉,和孟师傅说:“病情有点复杂,带了多少钱?”孟师傅如实告诉他后,医生开了一张收费单,说:“本来这种情况要4个疗程才能治好,1个疗程500元钱,我给你打个折,1500块钱就给你4个疗程的药吧,这是我的独家秘方,包治好!”谁知道,孩子吃了几个疗程的草药,根本不见好转,经老中医一看,那包草药只是一些廉价的普通中草药,价值不过几十元。  

  ■行业揭秘

  “业内人”揭秘高价药

  市民李女士曾到一家医院妇科就诊,医生诊断后一次性开出半个月三个疗程价值300多元钱的药品。李女士咨询自己的病情。医生竟说,先去医院药房买了药回来,针对药讲解服用方法和病情。为了省钱,李女士最终没有在医院买药,只是去药店买了一些普通药,同样治好了自己的病。相信很多市民都有这样的困惑,同等成分且价格便宜的药比比皆是,医生为什么偏偏喜欢开只有医院才有卖的专供药呢?

  一位从事药品销售多年的医药代表周先生说,目前价格较高的医院专供药,大多数是新药。为了打开销路,不少药厂不惜血本也要进入医院销售。任何一种药品要想进入医院销售,都要拿钱铺路,这笔钱最后的买单者当然是消费者。周先生还说,一种药要进入医院销售首先要中标,而目前实际情况是,除了新研药很容易中标外,不少药品为了进入集中招标目录,必须得做招标公司、医院、药房和科室医生的“工作”。药品卖得好坏还得靠大夫,为让医生多开各自的药,各家就得给大夫回扣。一些专科大夫手头同时有多种同类药品,给轻病患者开好药,看哪种药品回扣高开“大处方”,就成了他们的发财之道。

(本版撰文李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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