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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张处方超过500元会“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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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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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已在广州市11家医院投入使用,效果到底怎样?昨日,在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召开“阳光用药”推广演示会上记者获悉,通过“阳光用药”系统,实现了对处方用药超时、处方用药过量、“大处方”以及药品价格的有效监督。

  医生用药不能超限

  大处方一直是困扰医院和病人的一个问题,而“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会对处方金额进行监控,确保处方的合理性。一旦单张处方金额超过500元,系统就会直接向卫生局和医院领导发出警示。此外,通过这套系统,卫生局和医院的纪检监察人员可以随时调看某段时间某个医生的用药量,从而发现医生是否存在开推销药拿回扣的问题。

  同时,“阳光用药”监测系统还对不同的医生设置了不同的权限,只要某个医生开的处方用药超过了他的用药权限,计算机系统就会告知他“无法运作”,并提示要经过上级医生的审批才能开出处方,确保专药专用,减少不合理用药行为。

  一张处方不能超5种药

  “一张处方超过5种药品,或者用量超过30天,计算机系统都会发出警示”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黄达德说。据介绍,“阳光用药”监察系统对医生处方行为进行了规范,每张处方都不能超过5种药品;而急诊处方、静脉用药处方超过3天,公费病人处方超过15天,任何处方用量超过30天,计算机系统都会发出警示。

  “处方点评”也是“阳光用药”的一个重要环节。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专门成立了“处方点评领导小组”,通过随机抽取的办法定期检查门诊和住院用药的情况。“对于被投诉或质疑的医生用药处方、门诊金额超过500元的处方,会进行重点点评!”黄达德说,对于被抽查到的处方,专家还要“打分”评定等级,暂分为甲乙丙三等。如果查出一次乙级处方,会隐去医生姓名公示,但是,这名医生以后一段时间会被列入“黑名单”,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如果被查出3次乙级处方或一次丙级处方,会公开医生姓名,提出警告。如果同一个医生上了5次乙级处方或3次丙级处方,将被取消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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