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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用多少钱民政局能给补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20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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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大家应该知道,在很多的地方都是有一定的补助的,但是大家对于补助的金额以及补助的条件有时候还是不清楚的,这个其实还是可以好好的了解一下,所以在医院用多少钱民政局能给补助?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在医院用多少钱民政局能给补助

  五保户住院后办理民政方面的报销如下:

  1:农村五保户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设起付线,住院医药费减去按规定不能报销的费用后,按75%的比例予以补助,民政部门按25%的比例予以补助;

  2:农村五保户对象到县人民医院总费用超过4000元的需到县合管办、县民政局办理好《桂阳县农村五保户大病住院审批表》后方能继续住院治疗,否则其超额部分医疗费用由所住定点医院自行承担;

  3:原则上农村五保户对象全年住院第人不得超过4次,每次住院时间在县人民医院不得超过12天,日均住院费用不得超过300元,无正当理由超过标准的,其费用由所住定点医院自行承担。

  4:农村五保户住院的,原则上先审批后住院,按《五保户住院申报审批表》的程序办理,我院不负责审批程序,要求各科室灵活掌握住院时间和住院费用,避免五保户住院欠费的恶性循环。

  二、民政部最新优抚政策是什么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与城镇“三属”实行统一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10元提高至450元、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60元提高至5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6230元、64140元、62040元,分别比2015年提高了6020元、5830元、5640元。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1030元、18050元和1698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5930元、45930元和20720元。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3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6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并首次实现了“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的城乡统一。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新增第四季度投入经费13亿元,全年共安排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380亿元。

  三、对退伍军人民政部优抚标准是什么

  对退伍军人民政部优抚标准是:由镇(办)按季度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解决;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门诊医疗补助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在医院用多少钱民政局能给补助的相关介绍,在医院用的钱的金额多少这个条件,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大家可以去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这个也是比较方便去了解的,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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