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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没有学业完成信也能申请澳洲移民?(律师专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07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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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4月14日唐林律师行公布唐林辩析(四十九)之后,有一些学生前来作了一些咨询,也有些学生提出了一些疑问。最近,有一些学生朋友来电话,善言善语地劝我们对这个问题作适当的说明,一来负起责来,二来以正视听。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写这篇短文。

归结起来,焦点只有一个:申请普通技术移民,在没有所要求的工作经验的前提下,依靠澳大利亚学历递申请,是否必须递交由学校出具的学业完成信(The Letter of Completion)。正方说必须递交,没有不行;反方说在特定的情况下,没有也未尝不可。唐林律师行是反方。

正方说的理由我们可能至今没有听全。听到的主要有三项,一是47SK表上所要求的文件清单上有此要求;二是移民部发的普通技术移民小册子(6)上有写明;三是从来如此。

先看47SK表。第20页上的Part J-Checklist 上有"Documents Required to Satisfy Basic Requirements"栏第二行有"Proof of Recent Australian Qualification", 翻成中文,可以是"新近澳大利亚学历证明。"如果没有看花眼,应该是没见到"The Letter of Completion"或"The Completion Letter"字样。

再看普通技术移民的小册子(即General Skilled Migration [Booklet 6])。细看三遍,让我们大吃一惊的是:通篇也没有"The Letter of Completion"或"The Completion Letter"的字样。也就是说,无论是47SK表还是普通技术移民的小册子都没有要求申请递交学业完成信。那为什么唐林律师行说完成了学业但拿不到学业完成信也行时,会有人不敢相信呢?

从来如此!其实这"从来如此"与其说是"从来如此",不如说"从来方便如此"或"从来如此方便"。学生完成了某一学位课程的学习,通常情况下,学校自然而然会出具学业完成信。但在特定情况下,比如说某硕士课程包含着一个研究生文凭的所有课程,或是读研究生文凭课程完成后不拿该研究生文凭而申请升级续读硕士课程,有些学校还是出具学业完成信,比如MACQUARIE大学的会计专业,但也有些学校拒绝出具学业完成信,比如MACQUARIE大学的MBA专业,悉尼大学的会计专业, 新南威尔士大学的会计专业、卧龙岗大学的MBA专业等等,不一而足。原因自然很荒唐,说是学生或者获得硕士,或者获得研究生文凭,但不知兼尔得之。殊不知,只要学业完成信起草得好,是可以只给一个学位但又先后分别出具两封学业完成信。无奈有些海外学生生性属沙,远看着堆在一起蛮是样东西,近掬起不用掰,就分崩离析。哪怕稻草都好,至少可以搓起来拧成草绳,还不那么易断的。海外学生如能拧成一股绳与学校争,为自己的切身利益与任何相关的人争,那就成熟了。我们希望看到,希望多多看到,希望常常看到。如此,海外学生就会清晰明了多了,不象现在这样误区重重,连要不要学业完成信这么一件单纯的事,都作不出有自己主见的判断来。

从法律上,事情其实很简单。 有没有完成学业是个事实问题(a matter of fact),有没有学业完成信是就这一事实的证据问题(a matter of evidence)。而没有学校出具的学业完成信不等于没有完成学位课程。这犹如身份证是一个人的身份证明,但没有身份证就不等于此人就没身份,更不能说此人根本上就不存在。

正方还有一个依据,说是打电话给Adelaide的移民部官员,他们说非得有学业完成信方可。这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澳大利亚是法治国家,还得依法治国,移民官员也不例外。另一层是告诫我们在准备申请时需抠字抠眼地依法做案,力争合情、合理、合法,力求严密、严谨、严格,务必充足、充实、充分,脚踏实地的实践胡适之先生的"大胆地假设、小心地论证"。具体做法,拟今后撰文详细阐释。

某些学生产生顾虑,还因为不是每一个代理都说行,或着不是每一个代理一开始就说行。这方面我们哑口无言。但愿只是闻道有先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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