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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移民新政策对495类签证利大于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07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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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7日,澳大利亚移民部正式宣布自2007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技术移民新政策,针对新政策中的495类技术移民签证(9月1日后改为475类别签证)的变化,记者请移民顾问对此进行了解析。

据介绍,495类签证类别要求申请人在获取495类签证后,在指定地区居住两年,其中有一年的澳大利亚职业列表中相关的工作经历,满足以上条件后即转为永久居民。实施全面修正后的新政策将会有五利一弊:

利一:移民通过的分数下调,由原来495类的110分下调至475类的100分。对申请者而言,只要自身条件达到90分再加上州政府担保的10分即可通过。这意味着一个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生有一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均有机会获得此类移民签证。

利二:只需一年的工作经历即可。以前要求40分、50分提名职业提交申请时必须有两年工作经历,9月1日以后只要有一年工作经历。

利三:放宽转永居签证的职业要求。475类签证在澳大利亚选定地区居住满两年后转887永居签证时,对工作经验的要求将放宽到任何种类的全日制工作均可,而不会再是目前规定的必须是澳大利亚职业清单中的相关职业。

利四:更有利于入籍。475类签证要求的两年临居将会被统计为移民监,即如果新的入籍法是四年内住满三年的话,475类转887类永居签证后只需再坐一年移民监即可。

利五:转绿卡无需所在州政府担保。475类转887类永居签证时将会取消所在州政府担保,这将意味着减少签证转换时的程序,使得475类转887类永居签证变得更加容易。

弊端就是,新政策提高英语要求,475类别由原来的最低雅思每项5分提高到每项6分,但如果申请者的雅思成绩达到平均5.5分时,则可以通过缴纳英语培训费来弥补分数上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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