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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移民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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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8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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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Immigrant)在这里是指来自加拿大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已经获得在加拿大的永久居住权并已进入加拿大境内的人,故也称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或已入境移民(Landed Immigrant)。永久居民一般持有原所在国颁发的护照以及加拿大政府颁发的永久居民签证。 在一般概念上,永久居民和加拿大公民都被认为是组成加拿大“国民”的一分子,都是加拿大国家的主人。加拿大也鼓励移民的参与意识。在权利上,永久居民与加拿大公民除了在选举权、特殊职业(如政府要职)的就业、和允许在加拿大境外居住的时间等方面有些区别以外,绝大多数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权利和加拿大公民并无区别。例如,无论是永久居民还是公民,都有自由选择居住地的权利;自由出入加拿大国境的权利;在加拿大境内可以自由移居,自由选择工作的权利;开办私营公司或企业的权利;拥有私人房地产和其他财产的权利;子女接受免费中小学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权利;享受政府的医疗和其他社会保障及福利、优先申请各种资助的权利;取得外国人所不能得到的奖学金的权利等等。 加拿大是一个文化多元化的国家,这里的永久居民还享有接受少数民族语言教育的权利,可以保留自己本民族的语言和其他文化传统。 永久居民如果因公务、学习或旅行而长期离开加拿大,就需要申请"返加证"(Returning Resident Permit),否则有可能被认为是有意放弃其永久居留权。 在移民申请时,均要申报定居地点(Destination),一旦入境成为入境移民,除一些企业家移民外,所有人获得的定居身份及在加拿大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至于当初申请时所报的定居地点也不会对入境后的居住地权利造成任何影响。 当永久居民在加拿大住满一段时间并具备公民资格时,可以取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虽然每年有大量的持有其他类型签证的人进入这个国家,但持有移民签证者却有着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一般而论,持移民签证者有以下优势: ●持移民签证在加拿大正式入境后,所持签证为终生有效。而其他签证如学生签证、探亲签证、工作签证等均为临时签证,一旦期满未获延期即必须离境。 ●持加拿大移民签证者申请到其他国家学习、旅游容易获准。申请去往美国更可以获得长期有效的签证,供多次往返,出入境只需出示证件,海关一般不作记录。 ●永久居民可受雇于任何公司(某些国家机要职位除外),但持学生、旅游、商务等签证不得工作。学生持工卡可以在校内工作。持工作签证一般只能在指定的公司工作,不能随意选择雇主。 ●自由往来于中加两国,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移民政策法规,就是针对移民申请及处理的法规,它规定了从移民资格评估、申请程序、处理过程,到移民签证、公民申请的一整套内容。 现行的加拿大移民法,是加拿大移民斟选的基本法规。先后在1993年和1998年对技术移民和投资移民的有关法律内容,作了一些调整,但作为加拿大移民的基本法律依据,始终是加拿大移民基本国策的根本保证。 现行的加拿大移民法,主要内容包括: ·前言 ·移民法的发展(90年代的移民政策) ·移民法的主要条目 ·规划移民总量 ·各省移民事务磋商 ·移民处理费用 ·移民基本要求 ·斟选程序要点 ·定居发展资助 ·服务 ·外国难民的安置 ·移民法对旅游访问者的影响 ·入境要求 ·进入和定居加拿大的权力 ·难民的权力 ·移民问讯 ·国家安全,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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