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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旅游签证办理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5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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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是我们国家的一个省,台湾他有许多的一个旅游景点,对于台湾来说,如果需要去台湾旅游的需要,符合相关的一个规定,那么台湾如果需要去旅游,他的一个旅游的签证怎么办理呢?办理要多少费用呢?在办理的时候有什么规定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台湾旅游签证办理有哪些规定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台湾旅游签证办理有哪些规定

  1、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

  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2、公安机关受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的申请,应当在三十日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紧急的申请,应当随时办理。

  3、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证旅行证件。

  4、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签注的有效期内前往,除定居的以外,应当按期返回。

  二、去台湾要办什么证

  去台湾需要【两证一签】,大陆居民来台自由行必须办理“两证一签注”。

  两证:大通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入台证《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

  一签注:台湾个人旅游签注G签(贴在大通证第二页)

  三、申请条件及受理部门

  1、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旅游(包括团队旅游、个人旅游)、探亲、居留、定居、学习以及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等私人事务,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县级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县级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直辖市、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直接受理本辖区常住居民往来台湾的申请。

  2、大陆居民申请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或地级市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工作所在地与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属同一个地级市公安机关管辖区的,也可由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台湾旅游签证办理有哪些规定的相关知识,在办理相关签证的时候,一定要符合一个相关签证的一个办理的政策才能够办理。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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