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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人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如何加罚利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06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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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规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时还本付息。

 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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