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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和企业债务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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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违约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体现了市场纪律的约束。近期我国一些地方企业债务违约风险有比较明显的上升,原因有多个方面。很多人对于个人债务和企业债务有什么区别以及企业债务违约要如何处理不是很理解,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人债务和企业债务有什么区别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法人的个人债务也就是私人债务,和公司没什么关系。

  私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有区别的,如果是公司债务,必须由公司进行偿还,但是如果是私人债务,与公司无关,公司不用偿还。鉴于贵公司的情况,我们建议贵公司最好有自己专门的法律顾问,对公司对内对外的关系进行合理管理和防范,避免贵公受到不必要损失,因为同样的案例本所经常处理,都是由于对外的联系不规范造成的。

  二、企业债务违约要如何处理

  面对企业债务违约,债权人可以选择破产诉讼。

  债权人也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而且在目前国内的司法体系下,对债权人的权益还相对给予了一定保护,表现在提起破产申请条件放宽且举证责任轻等方面。原则上,只要存在债务违约,债权人就可以提起申请,不一定需要债务人资不抵债。

  根据《破产法》第2条、第7条和司法解释第6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如上文所述,只需债权人提供与债务人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且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三大具体证据即可,相对简单、易于执行,不需提供“债务人失去偿债能力”的证据,使得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大大减轻。

  司法解释第6条同时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也就是说,债权人提起的破产申请只有经债务人提出合理异议才不予受理,而且债务人可提供的异议条件相对有限,总体上债权人获得法院支持可能性较大。实践中以下几类都属于异议无效或不成立:

  面对企业债务违约,投资者还可以进行违约求偿诉讼。

  违约求偿诉讼主要适用于债券到期时债务人还有一定偿付能力,不满足破产诉讼条件的情况。如前文所述,虽然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只需要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并不需要提交企业资不抵债或提供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证据,但是债务人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以及“资不抵债或提供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两个条件下才能更顺利地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法》第2、7、12条)。因此理论上如果债务人还有一定偿付能力,即使债权人提起破产申请,最终进入破产程序的可能性也比较小。另一方面,如前文所述,破产申请受理后,未到期债权到期,设定的财产保全也解除,作为先到期的债券持有人此时申请破产只能使得更多的债权人参与分配已经所剩无几的财产(《破产法》第19、46条)。因此综合来看,如果债券到期时债务人还有一定偿付能力,且债券到期日相对债务人其他债务更早,债券投资者只提起违约求偿诉讼获得赔偿率可能更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个人债务和企业债务有什么区别以及企业债务违约要如何处理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我们可以知道投贷联动也不失为一种提高企业直接融资,降低负债水平的途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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