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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1999年金融债券发行计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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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5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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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银复[1999]32号
中国进出口银行:
  你行《关于呈报1999年金融债券发行计划报告》(进出银计发[1999]第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提出的1999年金融债券发行计划。你行全年发行金融债券200亿元,其中向邮政储蓄发行80亿元,市场化发行140亿元。
  二、向邮政储蓄发行的金融债券为五年期,年利率5.58%,按年付息。
  三、市场化发行金融债券140亿元,其中一年期50亿元,二年期50亿元,三年期40亿元。
  四、每次市场化发债的发行方案须事先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五、市场化发行分三期进行,发行时间分别为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具体时间由你行自行确定,但每次发行须在发行前将发行公告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此复 1999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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