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贷款的平台来说,民间也是存在非常多的贷款机构以及一些软件,那么对于贷款诈骗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诈骗行为,所以说我们具体该如何预防借贷诈骗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预防借贷欺诈是怎样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预防借贷欺诈是怎样
一般认为,恶意诉讼一般是指当事人滥用民事诉权,为追求不法、不当利益或达到其他非法目的而提起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或现象。
我们认为,诉权是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公民只要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均有权提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但是,任何行为都有一个合法的范畴,如果行使权利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则往往被认为是“滥用权利”。
同样,诉权作为权利的一种,也存在滥用的问题。
恶意诉讼则是滥用诉权的表现之一。
对于恶意诉讼的制裁,现在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因此,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预防恶意诉讼的发生。
而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认为有几个建议可供公众参考: 第一,不管是朋友之间还是亲戚之间的借贷活动,都应当要求出具书面借据或者其他类似书面凭证。
同样,如果还款,则也应当要求归还书面凭证。
如因故没法归还书面凭证,则记住一定要重新写一份收条,同时注明之前的借据等凭证作废。
第二,民间借贷中的资金来往,尽量减少现金流动,特别是大额借款,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等方式进行,同时在银行凭证上注明是借款用途或者归还借款的用途。
第三,在书写上述借据或者还款凭证时,不能过于简单,尽量写明借还款的金额、时间、主体等信息。
建议,如果可能的话,可在借据等书面凭证上约定清楚,如发生纠纷由哪个地区的人民管辖,这个约定非常重要,可在很大程度上节约诉讼成本。
二、民事欺诈的构成要件
1、有具体的欺诈行为,即将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
这要求欺诈人有意思表示能力,因此无意识或精神错乱中的行为人、无行为能力人所为的意思表示不属欺诈。欺诈的具体表现为捏造虚假事实、隐匿真实事实、歪曲真实事实三种情形。沉默也可以构成欺诈,前提是沉默者有告知义务。
2、欺诈人主观心理状态为故意。
这种主观上的故意涉及两个方面:使相对人陷于错误的故意;使相对人基于错误而意思表示的故意。
3、受欺诈方做出意思表示。
虽然欺诈方有故意行为,并使得受欺诈方陷入错误认识,但是最后受欺诈方没有做出意思表示,则欺诈当然没有成立。但是如果受欺诈方做出了意思表示,则欺诈人是否通过欺诈获得利益,或使受欺诈方受有损失,对欺诈的构成不产生影响。
4、受欺诈方实施的民事行为与欺诈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即相对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是因为欺诈造成的错误造成。如果欺诈方有欺诈行为,但是相对人并没有因此而陷入错误认识,则不构成欺诈。
三、欺诈行为的法律要件
(一)在欺诈人方面
1.须有欺骗他人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表示给别人,无论虚构事实、歪曲事实或者隐匿事实均属之。欺诈往往呈现为积极行为,而消极行为,尤其是沉默,则必须是法律、合同或者商业习惯上有告知事实的义务,而未告知时才能构成欺诈。
2.须有欺诈故意。欺诈故意,是指具有欺骗他人的故意,这种故意的含义包括两层:
(1)是使相对人陷于错误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所表示的情事不真实,并且明知相对人有陷入错误的可能;
(2)是有使相对人陷于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的故意。这两种故意从根本上妨碍了被欺诈人意思形成的自由。
(二)在被欺诈人方面
1.须被欺诈人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被欺诈人陷于错误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须有因果关系。如果被欺诈人并不陷于错误,或者虽然陷于错误,但该错误不是受欺诈而产生,则欺诈行为不能成立。
2.须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即错误与意思表示之间须有因果联系。如果被欺诈人虽然陷于错误,但是并没有因之而作出意思表示;或者虽有意思表示,却不是因错误所致,欺诈行为也不能成立。需要注意的是,被欺诈人必须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才可以撤销。
你上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预防借贷欺诈是怎样问题的详细解答,我们预防借贷诈骗,首先不能轻信陌生人打来的电话,如果必须要借款的话,我们可以向正规平台进行借款,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