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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板业务开户全攻略企业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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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8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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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系 统 介 绍

 1、开立股份转让账户

 2、开立资金账户

 3、资金存取

 1、委托

 2、成交

 股份确认与登记

股份转让日根据股份公司情况不同分为每周一、二、三、四、五转让,或每周一、三、五转让;转让委托申报时间:转让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交 易 报 价

深交所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为:,

 帐 户 挂 失 补 办

客户只丢失股份转让账户的,可补办原号码的股份账户;如果身份证也丢失的,应补办新号码的股份账户。客户补办当日,原号码的股份账户仍可交易,新号码的股份账户只可买入,不可卖出;补办当晚,原号码的账户中拥有的股份自动过户到新号码的账户中;次日起,原号码的账号失效。

 交 易 费 用

B类股份:转让股数*价格*0.4%+股数*价格*印花税率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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