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破产债权的范围以及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15 16:34
人浏览

  核心内容:破产债权的范围什么?破产债权的种类包括哪些?无担保债权与放弃优先债权分别指的是什么?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种类之一?如果属于,是否还有包括其它种类?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破产债权的范围以及种类,欢迎阅读。

  一、破产债权的词语解释

  破产债权:是指破产程序启动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

  破产债权,是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破产债权的特征

  破产债权基于破产程序开始前的原因成立。

  破产债权是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无财产担保的不享受优先受偿的请求权。

  破产债权必须依法申报和确认,并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按比例受偿。

  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劳动债权;

  2.破产人欠缴的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二、破产债权的范围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

  例如,甲企业在破产前向乙企业借款10万,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有10万元债权,当甲企业经过破产后剩余资产,且有担保方放弃这部分资产,或者这部分资产不足担保方的担保额,这部分资产就是乙企业主张的破产债权。

  各国破产法中均规定有抵消权制度。基本含义为: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人同时负有债务的,不论其债权同所负债务种类是否相同,也不论其债权是否已经到清偿期,破产债权人均有权不依破产程序以自己所享有的破产债权与所负债务进行抵消。[page]

  三、破产债权的种类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样一来,这种优先债权就演变成无担保的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4、代保债权,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一个企业的债务由保证人“作保”可提供偿债保障。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则承担连带责任。当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为企业偿还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迫偿。这样保证人与被担保企业就构成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所谓代保债权是指当保证人为破产企业偿还有关债务后,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便是代保债权,这种债权是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5、索赔债权,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再履行破产企业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损害。其损害赔偿数额为索赔债权,它是破产企业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相关内容推荐:破产债权的范围和内容有哪些

  破产债权的范围和内容有哪些?破产债权内容有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造成对方经济上损害的部分,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详细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