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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保证期间到期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6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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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对于连带保证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保证期间为六个月。在这期间双方都要履行各自的义务。那么,关于连带保证期间到期规定是怎么样的呢?想必大家也很好奇想知道吧,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搜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连带保证期间到期规定

  1、保证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双方约定的期限。

  2、保证合同中双方或约定的保证期间短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应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六个月

  3、当事人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应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两年。约定不明是指约定的期间短于会等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的,或者约定担保时间直到还清债务时。

  二、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在于: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我国《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连带责任保证怎么写

  (债权人):_____由于你(你单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_____(下称债务人)签定了编号为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大写)。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公司自愿作为该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的保证人对你(你单位)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同意履行以下保证内容:

  一. 本公司同意承担的保证范围为:

  1.债务人所借债权人的款项,也包括债务人就该笔借款单方所做出的借款合同之外的承诺和义务。

  2.保证金额为债务人借款的本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等合法合理的一切费用。

  二、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三、本公司承担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内。 四、本公司放弃对其他担保措施的优先偿债抗辩权。

  五、本保证为独立保证,不受主债权及其他相关合同效力的影响,主债权及相关合同无效,该保证仍然有效,且为不可撤销之保证。

  六、主债权经债务人及债权人同意展期,无论是否通知本公司,本公司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保证期间相应顺延。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可向《借款合同》签订地郑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担保书从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

  1、在签订本担保书之前,本公司已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担保书和所涉及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协议的全部条款,并对所有条款不持任何异议。

  2、签订本担保书是本公司自由意识之表达,对于本担保书所有条款,本公司已充分阅读理解并不持任何异议。

  保证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连带保证期间到期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解答疑惑。从中我们也可以知道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当事人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应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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