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应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23 14:56
人浏览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应如何行使追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8日以法释[2000]44号作出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

  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作为一个主体申报债权,预先行使追偿权。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