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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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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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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为保障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郑州将制定新的《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市民对新办法有何意见和建议,可提出自己的看法。

  登记办理时间缩短5天

  与1999年1月1日实施的老办法相比,正在制定的《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变化较大。新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有众多便民之处。比如,老办法中,抵押当事人需在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申请抵押登记,为方便抵押当事人有更充足的时间,新办法征求意见稿将时间延长了15天,抵押当事人在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申请抵押登记均可;在抵押登记的办理时间上,征求意见稿规定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而老办法需15天,比原来缩短了5天。

  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

  与老办法相比,在抵押房地产的占有、管理与处分上,新办法征求意见稿新增加了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抵押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抵押房地产的管理情况;新办法征求意见稿还增加了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的规定。

  此外,新办法征求意见稿还细化了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时的法律责任问题。比如,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若进行擅自涂改、毁损、伪造房屋登记簿;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等行为,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对房地产抵押管理有一定研究的市民,可登录郑州房地产网(http://www.zzfdc.gov.cn),对正在征求意见的新办法研究一下,然后给郑州市房管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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