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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不能以个人名义为村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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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6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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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不能以个人名义为村里借款

张先生:李某是以前是村里的干部,去年找到我,说村里打井急需用钱,向我借款1.5万元,约定半个月还款,借款人为李某。可是一年过去了,李某不在担任村干部了,但始终拒不归还款项。上个月我找到李某,他说,我是为了村子里借的钱,欠条上写的明白,不该找他要。我想要回自己的钱,该起诉谁合适?

时法官:起诉李某合适。从你说的案件来看,你和李某之间形成了民间借贷关系。李某向你借钱,并在借条上签字,借贷合同的当事人就是李某。李某的身份,以及借钱的原因,并不影响李某成为适格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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