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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后债务人失踪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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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6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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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钱后债务人失踪怎么办?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法律咨询:02年一亲戚借走7万块钱,并打了借条,说是一年后还,期间屡次要均未果,后来重新打了借条,并以房屋作为抵押,写了东西,期间也一直要了,可就是没有,现在到好,人也跑了,找不到人,但有人说是见到过,眼看着两年时间已过,诉讼期也过了,现在要是起诉,还有效吗?如可以起诉,大概多长时间解决,费用得多少?

  补充:麻烦详细点,现在很着急,家里急需钱,希望可以尽早要回,父母都急得生病,郁闷死了

  律师解答:报警--诈骗

  相关法律知识:

  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有:一是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二是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三是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四是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五是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依照《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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