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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8-19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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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因为经济困难,也许会找亲戚朋友或者是借贷机构借款周转,这两者之间就形成了借贷关系,借贷关系想要成立需要符合条件。那么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1、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对自然人借款,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约定形式。而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包括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

  2、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需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1)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

  (2)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

  3、民间借贷案件具有实践性特征,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中,首先要看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在借据是否真实有效的前提下,还应审查履行情况。

  

  二、借贷关系怎么证明成立

  1、如果借条没有瑕疵且所借金额较小,当借款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借条不真实的情况之下,那么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2、如果借条存在形式上的瑕疵,例如借条有涂改甚至有补充的内容,并且存在墨迹不大一致或者签名字迹不大相同的情况。

  3、如果借条没有明显瑕疵,但是借款金额较大,应当结合交付凭证、当事人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交付细节来综合判定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4、借贷一般指向人借用钱物,或者指簿记或资产表上的借方和贷方。

  三、民间借贷关系处理常识有哪些

  1、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虽然简便,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

  2、有关利息的约定要合法;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按照无息处理。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超过4倍部分不受法律不保护,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3、注意辨明借款人的借款用途,防止恶意借贷;恶意借贷,是指借款人筹集资金所指向的对象为非法用途的借贷关系。对于这种借贷关系,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意见》中都明确地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4、采取适当担保措施,确保债权的顺利实现;为保证资金安全,在借贷过程中,适当而又灵活的采用一些担保措施,会使债权的风险尽可能的降至最低点。

  5、注意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全部内容。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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