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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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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5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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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大地税发[2002]69号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48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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