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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解家庭纠纷 重建和谐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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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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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讲的是家庭纠纷的法律案例。梅子垭村村民老赵膝下两个儿子,儿子均已成家立业。2006年糊涂的大儿子与小儿子背着父母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大儿子既不要父母的财产,放弃赡养父母的义务(法定义务是不能放弃的),父母大约10万元征地补偿款由小儿子掌握,两位老人的生老病死由小儿子全权负责。...
巧解家庭纠纷 重建和谐亲情
梅子垭村村民老赵膝下两个儿子,儿子均已成家立业。2006年糊涂的大儿子与小儿子背着父母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大儿子既不要父母的财产,放弃赡养父母的义务(法定义务是不能放弃的),父母大约10万元征地补偿款由小儿子掌握,两位老人的生老病死由小儿子全权负责。
谁知情况发生了变化。2010年因征地拆迁父母分了两套房子,总面积240平方米,大儿子找上父母的门,对过去不尽养老义务的做法表示很后悔,现在要对父母尽赡养义务。尽赡养义务就尽吧,拿出行动来不就得了吗?事情不是这么简单。“醉翁之意不在酒”,老人也明白大儿子的意图,老人知道他与小儿子有约定,现在要推翻原来的约定,老人觉得很为难。在大儿子的再三催促下,老人找到村调委会,村调委会主任胡运兰接待了老人,小胡了解老人说的情况后,也有些犯难,便找到新区司法助理员谭昌春,要求协助调解此案。
小谭和小胡按约定的时间来到老人家中,找到小儿子进一步了解情况。小儿子认为:哥哥无情无义,把老人当包袱丢给我,3年多来,他从来没有看望过老人,现在他说要赡养老人只不过是一个借口,想要一套房子才是他的真实意图,他说话不算数,想得一套房子搞不成。小谭和小胡认为:如果支持了小儿子的主张,不把房产给一部分大儿子,小儿子一个人得到这么大一笔财产,大儿子既要怨恨老人处事不公,又要怨弟弟贪心不足,父子之怨、兄弟之仇会越结越深,不利于整个大家庭的和睦,两位老人将无法安度晚年。
小谭和小胡商量决定围绕公平公正、促进家庭和谐的原则给当事人做工作。通过给小儿子做耐性细致的思想工作,小儿子终于作了让步,答应与哥哥平分房产,共同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有什么万全之策,既不伤亲情,又能让老人安度晚年。最好的办法是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解决老人养老与财产继承问题,要想得到老人的房产,必须先尽赡养义务。老人听取了调解人员的建议,立下遗嘱:房产一个人120平方米,两位老人的生老病死由两个儿子共同承担。目前大儿子已将父母接到家中养老。
案件评析:1、此案中兄弟二人签订的协议是背着父母签订,大儿子放弃父母赡养义务的条款是不合法,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既可以推翻原来的协议,又很好的解决房产之争,也解决了老人养老的后顾之忧,如果那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或尽得不好,老人可以通过修改遗嘱的方式解决养老与房产继承问题,让主动权始终掌握在老人手中;2、这种解决问题的方法既符合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又维护了家庭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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