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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理办事没成功,能否要回托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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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0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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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理办事没成功,能否要回托请费?

  去年,张子从南京一所高校毕业之后,为了他的工作问题,全家开始总动员。一次在和朋友陈某吃饭的时候,父亲张父无意中提及了儿子工作的事情。没想到陈可一拍桌子,说是自己认识某国企的老总,帮其找份工作不在话下。这让张储喜出望外。

  张父先后花了2万多元“打点费”。可是半年过去了,这工作的事情却依然遥遥无期。问急了,陈可便答复:“这家单位太难进,要不你们再试试找其他工作吧。”这让张储傻了眼,一气之下,他写好了诉状,准备打官司讨回这2万多元的托请费。

  那么,张父能否要回这笔钱呢?

  委托别人找工作实际上是介绍工作信息,促成用人单位和委托人之间签订劳动合同,进入符合委托人要求的单位工作,从法律性质上是一种居间合同。根据居间合同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就,无权获得报酬。

  本案中,陈某未促成居间成功,继续占有委托人给付的费用没有法律依据,占有不还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张父完全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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