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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助力民间金融发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0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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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民间金融业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需求,有力的支持了实体经济。据西南财经大学报告估算,2013年全国民间借贷的规模已达5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央行统计整个社会融资规模的四分之一。西安市通过建设。“一街一中心”的措施助力民间金融发展。

  民间金融的状况

  虽然民间金融迅猛发展,民间资本大量积聚,但在发展过程中始终伴随着信用缺失、违规经营、监管不足和风险防控等难题,大量的民间资本通过“暗渠”运作。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大,民间借贷逾期违约案件高发,许多投资公司、担保公司老板跑路,引发很大的社会问题。能否在促进民间资本活跃的同时,创造一个机构聚集、融资便利、发展规范的民间金融发展环境,成为了各级政府努力探索的方向。

  经过调研论证,西安市金融办会同新城区政府在民乐园大连万达步行街规划筹建西安民间金融街(以下简称金融街),并以此为切入点,探索鼓励民间金融创新、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有效途径。2014年7月29日,西安民间金融街正式开街,“西安市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借贷中心)同时开业。“一街一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是我市鼓励民间借贷阳光化、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的有益探索和创新。

  聚集发展 提供便利民间融资

  金融街集中引导一批经营规范、服务优质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民间融资机构及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发挥聚集效应,为中小微企业和广大市民提供了多家多类、灵活便捷的融资选择,开辟了新的融资途径。借助街内信息平台利率发布,为民间融资价格提供了参照和影响,逐步引导民间利率进入合理区间。

  目前金融街一期建设已完成,共有25家民间金融机构入驻,资本金合计33.5亿元。开街一年来累计为全市600多家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近100亿元的融资,上缴税收近7000万元,新增就业岗位1200余个。2014年新城区实现金融业增加值70亿元,街内金融业增加值就达36亿元。金融街的建设全面提升了区域综合效益,民间金融机构发展推动了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变。

  公开透明 降低区域民间融资综合成本

  据统计,开街前全市民间借贷综合成本达30%以上,目前街内的民间借贷综合成本已降至20%以下,中小微企业即使在全市民间借贷市场融资,也有了一定的参照和议价空间,降低了全市民间融资成本,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贵的困境。

  防控风险 推动民间金融健康发展

  为有效推动金融街持续健康发展,市金融办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工作,通过提高入街机构的准入“门槛”,增加入街机构的违规成本,开发街内机构风险监测系统,协调街内机构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以及对入街机构实施信用评级等手段构筑风险防火墙,防范系统性风险发生,提升其社会信誉度。

  发展扩容 打造普惠金融示范区

  下一步,市金融办和新城区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街区建设,街区面积规划发展到30000平方米,扩容各类机构200户。继续吸引现有各类机构及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创投基金、融资租赁、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等创新型民间金融机构,设立民间征信机构和民间金融研究中心,构建起一个包括组织体系、产品体系、服务体系在内的普惠型民间金融体系,营造更加宽松的金融生态环境,力争把西安民间金融街打造成为全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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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提供哪些服务?

  “中心”是一项便民举措,可形象比喻为资金借贷双方的“红娘”。具体服务内容有:信息采集——登记民间借贷双方的意向信息;融资对接——提供借贷双方洽谈、交流场地;提供担保—提供房产或第三方担保服务;规范手续——提供规范的与借贷有关的全套法律文书;贷后管理——帮助出资方跟催到期贷款,对到期未还贷款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咨询服务——提供相关咨询及知识讲座。为助推“中心”发展,目前实行义务性免费服务。

  “中心”怎样撮合资金对接?

  如果你想借钱,或有闲钱想借出生利,都可到“中心”大厅或通过“中心”网站登记(http://www.xasmjjd.com),通过这个平台解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中心”将对登记的借入方进行筛选和审核后,对接合格的借出方,并安排双方一对一面谈,自行确定担保方式和借贷利率并达成交易。借贷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年利率建议在8%-12%左右。

  “中心”如何确保客户信息保密?

  “中心”有一套完善、严格和保密系统和保密要求,对所有交易信息实行保密原则。工作人员只能看到自己当天的业务信息,特定的业务管理员才能看到交易信息,其他人员一概无权、无法查看。

  “中心”如何把控交易风险?

  “中心”本身不承担资金交易风险,但从五个方面把控风险:

  一是在资金配对时,“中心”协助借出方对借入方进行资格审查和鉴别,防止借贷用途违法违规。

  二是“中心”除了提供非常规范的借贷合同外,还会借助优质的律师、会计、公证等机构的专业把控,尽量减少借贷双方的法律纠纷和借贷风险。

  三是在合同签订并公证前,借出方的资金自行管理;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直接协商,限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倍以内。

  四是“中心”对资金规模、流向进行监管,设定风险提示和预警信号,定期梳理信用不良企业及自然人名单。

  五是“中心”引入由西安市融资性担保协会推荐的第三方融资性担保机构,如借入方无法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息时,将据合同约定,由担保机构无条件代借入方向借出方偿付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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