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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找什么部门帮忙讨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0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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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到年关的时候就会经常出现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这种情况是非常不好的,农民工辛辛苦苦一年,赚取的微薄工资就为了支撑家庭生活,用人单位还拖欠工资。那么拖欠农民工工资找什么部门帮忙讨还?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带大家一起了解。

拖欠农民工工资找什么部门帮忙讨还

  一、拖欠工资的情形

  1、如果你签定的有劳动合同,则按照劳动合同上规定的工资日计算,拖欠一天都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2、如果没签定劳动合同,则按照公司每月的财务日计算,比如说通常都是每月15号发工资,则15号为发工资日。

  3、我国劳动法规定:企业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

  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4、你可以把实际情况给老板说一下,如果还不解决问题的话就去劳动监察答对投诉,同时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这里需要注意:有些用人单位确有无法克服的实际困难,例如生产经营困难、发生重大意外事件等,所以才延期支付工资,而用人单位事先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或劳动者本人同意的,延迟支付工资,不属于拖欠工资的范畴。

  二、拖欠工资的赔偿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三、拖欠工资的救济方法

  1、向有关部门投诉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2、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如果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可以去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如果上述方法不行的话,农民工还可以去当地的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在线向律师咨询。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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