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被执行人已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法院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22 04:00
人浏览

  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公司法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昌平区律师 海淀区律师 南宁律师 债权债务 法律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债权人撤销权 无形资产 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 欠款诉讼时效 债权人 债务置换 债务纠纷 夫妻共同债务 借条的标准格式 欠条格式 高利转贷罪 借条范本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欠款条 借款 借条 借据 提前还款 提前还贷划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