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借条范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02 14:06
人浏览

  借 条

  截止2009年4月9日前,借款人张三共向出借人李四借现金¥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万元整),借款人张三保证2009年6月9日前还清借款¥4000000元,如到期未还,自愿按日千分之一支付利息,且出借人李四有权向此借条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签订地:----

  借款人:张三

  2010年7月14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