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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国际)客运站建设工程1#、2#楼地下室主体工程(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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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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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码:04152010020009 建筑工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东(国际)客运站建设工程已由丹东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丹发改字【2007】4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东市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补助及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1#、2#楼地下室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丹东(国际)客运站建设工程1#、2#楼地下室主体工程

2、建设单位:丹东市交通局

3、建设地点:丹东市振兴区十纬路42号(八纬路、十纬路与五经街、七经街交汇成的地块)。

4、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5、资金来源:补助及自筹

6、招标范围:丹东(国际)客运站建设工程1#、2#楼地下室主体工程包括地下两层满铺两个地块(有若干地下通道加以连通),总建筑面积27723㎡。客运站区域地下室部分为客运站使用,功能为人防设施、设备用地及客运站相关附属用房;办公楼地下室部分为地下停车、设备用地等相关功能用房。

注1、上述招标范围不含住宅区域地下室工程。

注2、详细内容参考工程量清单。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10年9月10日—2010年11月15日

三、投标单位合格条件

本工程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相应资质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9日至2010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0房间)进行网上刷卡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00元)整。

所有款项递至: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601040003330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六、开标

时 间:北京时间2010年9月3日上午10:00时整;

地 点:丹东市建设工程交易市场开标大厅(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27-1-1)。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 标 人:丹东市交通局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0415-2393105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联 系 人:张力敏

联系电话:024-23388237

开 户 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135601040003330

二○一○年八月九日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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