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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锅炉房锅炉及烟囱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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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1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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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码:04182010150008 建筑工程|

阜新市锅炉房锅炉及烟囱拆除工程,已经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予以实施。实施文号:阜政办明电【2010】34号,工程招标已在阜新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阜新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履行审批、备案程序。根据《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

一、本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及工程内容:阜新市锅炉房锅炉及烟囱拆除工程。针对2吨以内锅炉、4吨以内锅炉及钢烟囱拆除;20米高度、30米高度、40米高度砖砌烟囱拆除、拆除垃圾外运等项内容。

2、建设地点:

新邱区、细河区海州区太平区、开发区、清河门区等。

3、资金来源:市政府财政投资。

4、发包方式:拆除工程专业承包。

5、工程工期:

工程开工2010年9月7日,工程竣工2010年10月30日。

二、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

(二)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五)项目经理资格条件:具有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具有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人员,持有IC卡。

(六)从事爆破作业,需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省公安厅发放)。

三.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的资格审查方式。

四、购买招标文件

1、时间:2010年8月9日8月13日

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

2、地点:阜新市大成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海州区经纬路2--2号)。

3、手续: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及交纳投标保证金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0年9月3日14:00时。

2、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阜新市海州区滨河路11号(阜新市环境保护局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六、其它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召开的开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招标人:阜新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滨河路11号

联系人:李 唯 锦

联系电话:13704181900

招标代理人:阜新市大成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海州区经纬路2--2号

邮政编码:123000

联系电话:0418-3365586 3365583

Email:DCZHAOBIAO@126.com [page]

联 系 人:胡浩、魏 成 成

       

                   日期 2010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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