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茨淮新河灌区利辛县郁湖排灌站拆除重建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11 16:51
人浏览

皖水招公告〔2010〕258号

1 招标条件

安徽省茨淮新河灌区利辛县郁湖排灌站拆除重建工程由安徽省水利厅以皖水基函〔2008〕1473号批准建设,茨淮新河灌区2008年度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中利辛县郁湖排灌站拆除重建工程,主体工程已完成。剩余的零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安徽省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郁湖站位于安徽省利辛县境内茨淮新河北岸,建于1978年,总装机容量350kw,设计灌溉面积1.0万亩,灌溉流量0.6m3/s, 设计排涝面积10.0 kw2,排涝流量自排为10.5 m3/s,抽排流量4.5 m3/s,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

2.2、工程总投资:本次零星工程计划总投资约50万元。

2.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施工标:利辛县郁湖排灌站拆除重建零星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1)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page]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10年7月12日7月16日8:30-11:30和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贰仟元整(¥2000.00),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6)其它能够证明其履约能力的材料。(7)提交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已提交的,不再提交)。信用档案基础资料需采用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word或excel)两种形式,具体内容及信用档案表格可从安徽省水利信息网基本建设处网页下载,地址为:http://www.ahsl.gov.cn/jbjs/.各潜在投标人的信用档案基础资料的纸质文本提交给安徽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电子文本发至省水利厅基本建设处邮箱:chutao@ah.gov.cn。其中(1)、(3)、(4)、(5)四项须核验原件,所有出示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怀远县[page]

邮 编:233400

联 系 人:张书宝

电话/传真:0552--8642737

代 理 人: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
邮 编:230088
联 系 人:王东原 彭莹
电话/传真:0551—5738051/5738390

2010年6月24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