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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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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2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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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桂林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关于桂林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桂计规划[2002]245号)及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桂林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市发改行审字[2009]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桂林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资金、国外银行贷款、国内银行贷款、地方债券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桂林市排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桂林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建筑规模:1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
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8500万元,其中设备安装投资约2000万元。
建设地点:已建成的桂林市东区污水处理厂西侧
计划工期: 350 天(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水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消防、防雷、电气等工程及试运行。(不含粗格栅、进水泵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2005年至2009年内完成过类似的污水处理厂施工总承包业绩不少于2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2005年至2009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
3.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有类似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报名后,除不可抗力外,应依法参与投标,如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按市招标站市建招字[2009]08号文处理。
4.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桂林市专职投标员证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2005年—2009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并附查询电话)。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不退回)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桂林市的施工企业在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站进行登记备案可直接报名,广西区属施工企业必须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年度备案方能报名,其它施工企业需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进行年度备案以及本工程单项登记备案后方能报名。单项备案登记表可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gljyzx.com/index.asp下载,区外来桂企业,还须持有广西建设厅备案登记手续。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时间:2010年8月 26 日至2010年 9 月 1 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5.2 报名地点: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桂林市西环二路92号)六楼交易大厅。
5.3 联系人:雷东香 联系电话:0773-3825942
5.4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请持专职投标员证及身份证到桂林市西环二路92号六楼大厅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费用),售后不退。图纸资料费按成本费另收,售后不退。
5.5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ztb.gxi.gov.cn)
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gljyzx.com/)上发布。



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page]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六日来源:桂林建设工程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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