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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工程丹江口大坝加高照明灯具及附件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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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4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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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已获国家批准建设,受项目法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委托,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对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工程丹江口大坝加高照明灯具及其附件(包括备品备件)的设计、制造、供货及相关工作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


一、工程简介


丹江口水利枢纽是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位于湖北省丹江口市,汉江干流与支流丹江汇合处下游约800m。出于国家南水北调的需要,实施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大坝加高中需对大坝照明系统进行改建。


丹江口大坝的照明主要包括变电所、管理房、机房、廊道、坝顶公路等。


二、招标内容


本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为照明灯具及其附件,照明灯具型式主要包括壁灯、标志灯、应急灯、格栅式荧光灯(嵌入式)、防水防尘型荧光灯(吸顶式)、简易式荧光灯(吊链式)、普通型吸顶灯、单臂路灯、投光灯和深照型工矿灯。投标人应对照明灯具及其附件(包括规定的备品备件)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技术指导负责。投标人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保证合同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


由于目前大坝建筑物的工程设计工作正在进行中,照明灯具及其附件的数量尚未最后确定,本次招标采购的货物数量和规格将在合同签定后根据工程设计的最终成果予以调整。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具有授权的经销商,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


2、近三年内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大于30万元的类似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3、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须提交经独立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投标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于2010年6月10日~6月17日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人办公楼(地址附后)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六、现场考察及标前会时间


招标人将于2010年6月18日9:00时在湖北省丹江口市龙山宾馆组织投标人统一前往工地进行现场考察,并于上午11:00在龙山宾馆召开标前会。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5日10:00时。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开标时间:2010年7月15日10:00时。


3、开标地点:湖北省丹江口市龙山宾馆8号会议室


八、投标时应附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3万元,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上述日期与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招标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丹江口市丹江大道553号


招标代理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丹江口市丹江大道551号


联系人:钱迎阳 郑传品


开户银行:湖北省丹江口市农行大坝分理处


帐 号:17-201301040000837


电 话:0719-5371690、0719-5376413、0719-5376412


传 真:0719-5375234


邮 编:442700来源: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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