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131000100109-001
工程名称
人民公园提升改造工程照明灯具采购项目招标项目
建设单位
廊坊市时代广场管理处
工程地点
廊坊市人民公园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材料设备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照明灯具采购
招标代理单位
廊坊市华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具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文件发售地点
联系人
王一明
联系方式
0316-2332281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0-06-01 09:09: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0-06-07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0-06-01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0-06-07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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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廊坊市
文件发售时间
2010年6月1日至6月7日(双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廊坊市华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内容
1、廊坊市时代广场管理处的人民公园提升改造工程照明灯具采购项目招标,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项目的概况及标段划分如下:
本工程分一个标段竞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工程建设地点为:廊坊市人民公园;主要内容:照明灯具采购;其中: “高杆灯(15米高杆五火灯头,飞利浦600W) ”
1套、“景观灯(LED景观灯,顶部为400W高压钠灯或金卤灯;柱身飞利浦高亮度LED单元)”18套、“庭院灯(150W飞利浦光源钠灯或陶瓷金卤灯)”37套、“矮墙灯(飞利浦灯头,150W光源钠灯或陶瓷金卤灯)”45套、“草坪灯(25W节能灯)”133套、“地灯(飞利浦埋地灯FBF203)”104套,约104.77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只有资格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是具备灯具生产或销售能力的法人组织。
5、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1、生产厂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2、销售商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灯具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需加盖厂家公章)、灯具生产厂家授权书、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并提供一套复印件。于2010年6月1日至6月7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到廊坊市建设大厦106室报名。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6月1日至6月7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 - 11 :00 、下午15:00 -17:00均受理,发售地点:廊坊市华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3室(新华路80号交通大厦10楼)。
招 标 人:廊坊市时代广场管理处
办 公 地 址:廊坊市人民公园
联 系 人:杨佐 电话:2191248 邮政编码: 065000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市华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新华路80号
联 系 人:王一明 电话:2332281 邮政编码:065000来源: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