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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龙湾大街(新能源段)道路、给排水(BT)建设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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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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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码:04292010020038 监理|

葫芦岛龙湾大街(新能源段)道路、给排水(BT)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回购资金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财政收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葫芦岛龙湾大街(新能源段)道路、给排水(BT)建设项目监理;

2、招标单位: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项目地点:葫芦岛龙湾大街新能源段;

5、项目规模:道路全长约3265.1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60米,其中机动车道宽21米,两侧各设置7米宽的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间设置4米宽的分隔带,道路两侧人行道宽8.5米;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葫芦岛龙湾大街(新能源段)道路、给排水(BT)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安全监理;

8、计划工期:2010年9月15日2011年7月15日

二、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和合格条件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0年8月9日2010年8月13日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整,开标前以现金、电汇或支票形式交纳。

五、开标:

时间:2010年8月31日9:00时;

地点:葫芦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 系 人:张曦林

电 话:0429-20790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杨洋、刘东东

电 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

电子邮件:lngczbgs@sina.com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601040003330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page]

2010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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