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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销登记办理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06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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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销登记

  服务对象:法人

  办理依据:

  所需材料:见办理程序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限:

  办理条件:

  办理机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登记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

  乘车路线:

  联系电话:96105

  备 注:

  办理程序: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4、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5、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公开发行的报纸注销公告的报样(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受理您的注销申请);

  7、清算组成员《备案证明》;

  8、《指定(委托)书》;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提请注意: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通知。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法定代表人×××的警示限制”;

  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不能提交相关决议或决定的,应提交特别清算委员会的决议并对无法形成决议或决定作出说明);

  3、法定验资、审计机构出具的对企业资产的清算审计报告;

  4、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5、公开发行的报纸登载的注销公告的报样;

  6、清算组成员《备案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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