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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佳利商城易主 300余业户索抵押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02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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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绿园区百佳利商城易主,原来的东家“长春市蓝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换成了如今的新东家杨某。发生这么大的变化,300余业户居然蒙在鼓里半年左右毫不知情,如今原来东家还欠着业户近200万元的抵押金及商铺面积差额款未返还,2009年关将至,商铺租赁再现经济纠纷。

  商城易主 抵押金等费用难返还

  半个月前,百佳利商城的业户们听到了一个消息:百佳利老板已经换人了。新老板是从今年4月份就已开始管理市场的杨某。据业户石先生介绍,商城易主,没有任何书面通告让业户们知道。而每家业户在进场签合同时,都事先向商城交付了3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抵押金和商铺租金,当时商铺面积是按图纸计算的,等到开业进场时,实际面积与合同上的图纸面积不符,要小得多。以石先生的商铺为例,签合同时面积为11.161平方米,实际面积只有8.14平方米。“开业时我们就向商城提出退还面积差额款的要求,商城也一直说退,但拖至现在还没有退还。”

  百佳利自2008年9月~10月招商,12月28日正式开业,共有323个商铺和300余家业户。业户吴女士说,因为商城经营状况不好,很多业户来年都不想续签合同了,这才涉及到抵押金返还和追讨商铺面积差额款的问题。“保守估计每家平均也得有5000元的抵押金和面积差额款,累计起来少说也有150万元,商城原来的老板始终不露面,我们也找不到人,欠业户的钱至今没有着落。”

  业户续签合同 原欠款可解决

  在百佳利商城方面出具的《百佳利商城房地产权属移交及管理协议书》中,记者看到里面写明“从交接之日起,百佳利商城以前与第三人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债权全部由甲方(蓝星地产公司)承担”。对于“返租事宜”,“因甲方移交标的之外的转让商铺,已全额收取了经营者的全年租金,如需百佳利商城对商铺所有人返利,应由甲方负责,与乙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百佳利商城一位管理人员向记者表示:“我们不承担任何与业户返租有关事宜的责任和义务。但业户如果与商城续签承租合同,我们可以考虑在两年内帮业户结清原商城与业户之间产生的欠款。但如果业户不续签合同,我们就不能对业户与‘旧东家’的债务问题进行处理了。”

  律师:业户可对面积测量进行公证

  因长春市蓝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背景复杂,长春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此事予以分析,但表示不便公开身份。律师认为,业户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找蓝星公司出面解决问题,但目前来看,找蓝星公司负责人很难,而租期将至,商城新老板如对商铺重新规划,业户的商铺面积与合同有误的问题就无法保留证据,因此建议业户可找一家公证处,来现场对商铺面积重新进行测量和公证,开具公证文书,以备将来立案索钱时出具保全证据。而对于目前的商城新老板,因房地产移交协议中已很明晰,所以没有承担还款的责任和义务。

  提醒:为避免纠纷要保留好证据

  2009年还剩下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年关将至,近期有关商家与业户之间的合同纠纷也频发。本报接到多起类似投诉,其中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商场的业户也向本报报料称:“商场换了老板,可是合同还没有到期,新老板不跟我们续签合同,而且还一直没有暖气。”

  律师提醒业户:商铺经营中,业户与商城的租赁关系一定要有正式的书面合同,交付租金、抵押金、水、电、供暖等各项费用时一定要索取正式的缴费单据。及时结清与商城之间的各项费用,不用拖延至租赁期满再去结算。

  除了租赁合同,所有缴费收据也都应有所保留,包括商城在租赁期内发布的任何书面通知、缴费通知等,这些都将成为未来经济纠纷时的凭证。

  很多纠纷与商铺装修有关。商铺租赁期满是否该拆除装修?装修物将如果处置?业户因装修所蒙受的损失是否应在与商城的合同中扣除?这些都应该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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