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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注册登记办事指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06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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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资企业注册登记办事指南

  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本表)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公司章程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在本表内填写)

  1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印章。

  4、第2项申请者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9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但以中外合作、外商合资、外商独资形式设立公司的,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5、第3项公司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提交的公司章程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

  6、第4项《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公司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7、第5项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如其所在国(地区)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应当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8、第6项、第7项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产生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上述人员的任职文件中应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或投资者对其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9、第8、9项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以及设立时缴付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的其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10、第10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第11项仅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2、第12项仅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3、第13项“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外股东、发起人(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载明境内被授权人的地址、联系方式,明确授权其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可以是境外股东、发起人设立的分支机构或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变更被授权人的,应当签署新的《法律文件送达协议》并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被委托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14、本表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的公司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6、如仅变更出资方式,无需提交第5项,仅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本表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的公司公司类型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page]

  6、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7、本表格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的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

  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4项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还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本表格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4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章程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委派产生的,毋需提交该决议。

  6、第3项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应符合章程中有关选举、委派、指定、任命或聘用等产生方式的规定。

  7、第6项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股权转让协议

  7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

  8*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9*股权受让方的资信证明

  1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在本表内填写)

  1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12*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4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

  6、第5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7、第6项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还需提交国有产权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8、第8项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如其所在国(地区)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应当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9、第9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资信证明应为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

  10、第10项“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外股东、发起人(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载明境内被授权人的地址、联系方式,明确授权其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可以是境外股东、发起人设立的分支机构或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变更被授权人的,应当签署新的《法律文件送达协议》并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被委托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11、第12项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毋需提交第3项文件。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7*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page]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6、第4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7、第5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8、第7项仅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第3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对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第3项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

  6、第4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7、第5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6、第4项名称核准与登记属同一登记机关的毋需提交。

  7、第5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8、名称变更后,需换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将副本1交登记机关备案,已提交的除外。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投资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指法定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中方投资者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为原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该企业法人(单位)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外方投资者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应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如其所在国(地区)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名称变更应当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6、第4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8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9*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page]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第3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对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第3项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

  6、第4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7、第5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8、第6项仅适用于增资。9、第7项仅适用于减资。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方可申请减资登记。

  10、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企业住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住所使用证明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第2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应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对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第2项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

  6、第3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7、第4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住所变更后,需换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将副本1交登记机关备案,已提交的除外。

  9、第6项外商投资企业迁移(跨原企业登记机关管辖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移手续,跨审批机关管辖的,还需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迁入地审批机关的批复;申请迁移的企业凭原登记机关出具的迁移证明(跨审批机关管辖的,还需迁入地审批机关的批复、批准证书)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其他事项备案所需提交的文件

  备案事项文件名称

  股权质押/解除股权质押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4、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的股权质押/解除股权质押合同,5、原登记机关出具的关于股权质押的备案函原件(仅限解除股权质押备案)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分公司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2、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分公司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4、其他材料。撤销分公司的还需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分公司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分公司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清算组成员

  清算组负责人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不涉及登记事项的章程修改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工商登记

  联络员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2、工商登记联络员基本情况

  其他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备案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

  2*原任董事、监事、经理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原任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情况表》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page]

  3、以上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相应中文译本。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第3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新董事、监事、经理、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符合章程中有关选举、委派、指定、任命等产生方式的规定,且上述人员的任职文件中应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或投资者对其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6、第6项包括变更不符合原章程规定的,还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及印章

  序号文件及印章名称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5税务和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分支(办事)机构已注销的证明

  7 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

  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第2项经营期限已满、法院裁定解散、破产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除外。

  5、第3项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一致;决定是指有关机关依法作出的关闭、吊销等决定。

  6、第4 项应包括清算期内已公告的说明。

  7、本表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本表)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和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8其它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第2项经营期限已满、法院裁定解散、破产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除外。

  5、第3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6、第4 项应包括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序号文件、证件名称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3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

  4隶属企业依法作出的决议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营业场所或地址使用证明

  7隶属企业执照复印件

  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上述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相应中文译本。

  4、第2项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5、第6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本表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分公司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

  1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本表)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隶属公司章程(本市公司免提交)

  4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隶属公司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前置审批文件

  8其它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上述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相应中文译本。

  4、第2项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5、第5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第7项仅适用于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page]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任免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5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证)原件

  6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6、第7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经营(业务)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件名称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3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证)原件

  4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其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6、第2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7、第5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办事)机构经营(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相关许可的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4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证)原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6、第3项由隶属企业登记机关出具。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营业场所(地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

  1《外商投

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本表)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3*营业场所(地址)使用证明

  4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证)原件

  5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等)

  规范要求:(请仔细阅读)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6、第3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第6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办事)机构经营场所变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文件名称

  1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本表)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隶属公司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其它相关文件、证件[page]

  规范要求:

  1、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第2项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注销时应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的公司。

  5、第3项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并应注明注销原因。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提交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6、本表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注:可以通过成都工商公众网(http://www.cdgs.gov.cn/)下载或都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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