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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门店商品陈列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8-05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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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的商品陈列可以引起消费者的购买欲,并促使其采取购买行动。但所有的陈列又不可以违背消费者的心理活动特点,所以连锁门店在做商品陈列时就必须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下面我们介绍七个基本的原则:可获利、陈列点、吸引力、有效陈列、商品搭配、一目了然、清洁卫生等七个方面。

  一、可获利原则

  1陈列必须确实有助于增加店面的销售。

  2努力争取将店铺最好的陈列位置用于主推产品的销售。

  3要注意记录能增加销量的特定的陈列方式和陈列物。

  4不停地提醒门店商品陈列对获利的帮助。

  二、陈列点原则

  1好的陈列点:迎着主人流方向墙面与视线等高的货架位置(以及以此视点为中心的辐射两侧各65度角所覆盖的陈列面)、主通道的展台、收银台旁的展台等都是较好的陈列点。

  2促销陈列点:迎门的展台、长墙面陈列的尾部区域、两个主通道之间的展台等。

  3不好的陈列点:仓库(或工作间)出入口、照明不好的角落、深型店铺的底部死角、间隔太多店铺的深部小间隔等。

  三、吸引力原则

  1充分将现有商品集中摆放以凸显气势。

  2陈列时将本品牌产品的风格和利益点充分展示出来。

  3配合空间陈列,充分利用广告宣传品吸引顾客的注意。

  4对特惠推广品可以运用不规则的陈列法,可以加强特价优待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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