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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树木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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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补偿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补偿,跟国家,又或者是企业在合法的基础上需要拆迁有关系,而征地补偿的范围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以及一些其他方面的补偿,那么,农村树木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吧!

  一、农村树木补偿标准

  (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

  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用材林:

  同防护林。

  (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

  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

  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4)“四旁”林木:

  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

  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3500-6000元;

  珍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二、什么是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

  三、征地补偿的内容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以上是一篇关于“农村树木补偿标准”方面的文章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农村树木补偿标准,还有征地补偿的概念以及征地补偿的内容。除此以外,对于征地补偿的问题,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敬请当事人咨询我们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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