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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他们的征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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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9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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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补偿费用是农民征地应得的一种补偿,而有些农民却等了八年,依然拿不到征地补偿费,那么谁动了他们的征地补偿费呢?

  征地补偿金,人们称其为失地农民的救命“奶酪”。然而,银川金凤区上海西路办事处清水湾社区22名养殖户的部分补偿款,历时8年拿不到手,还讨不到一个令他们信服的说法。谁动了他们的“奶酪”?

  清水湾社区曾为银川市原郊区银新乡罗家庄村。2003年,罗家庄村8队、9队、10队22户养殖户的799.9亩鱼塘,被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征用。按2002年银川市人民政府 182号文件规定,每亩鱼塘可给予1万元补偿。2003年5月,原银新乡政府只按每亩5000元对养殖户进行了补偿。2006年,在养殖户多次催要下,新成立的上海西路办事处再次给予每亩1000元的补偿。至此,这些养殖户每亩累计得到补偿6000元。为催要剩余的每亩4000元补偿金,养殖户们曾多次找到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未将征地补偿款划拨下来,他们也没办法。

  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真的没有按时下拨补偿资金吗?记者采访获悉,早在2005年前,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已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将补偿资金全额划拨给了当时的银新乡政府(现上海西路办事处)。

  到底是谁动了养殖户们的补偿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银川市统一征地管理办法》《银川市征地补偿安置试行办法》均明确规定,征地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规定补偿给个人的费用,由征地单位负责给付个人,由统征机构负责监督。22户养殖户剩余的补偿资金到底去向哪里?据上海西路办事处一位负责人介绍,4000元补偿金中有2000元用作养老保险金,还有一部分补偿金用于解决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维修寺庙、温棚补助等公益事业和村集体遗留问题,致使原本应该发放到养殖户手中的专项补偿资金被挪作他用。

  据养殖户们反映,早在2003年征地时,乡政府就已经按每亩2000元的标准扣除了他们的养老保险金,再扣就属重复扣除。如果真如上海西路办事处那位负责人所说,有2000元为养殖户们缴纳了养老保险,为什么至今他们没有见到保单?记者采访了解到,同是养殖户,当地有的每亩拿到了8000元补偿,有的只拿到了6000元,其中的蹊跷让人难以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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