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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补助费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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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9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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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补助费是针对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为保障其被征土地后的生活来源而给予的一种生活安置补偿,该项补偿归土地承包权人。凡是被征土地的承包权人,如果同意本集体经济组织确定的安置方案,安置补助费则由集体经济组织用来统一安排失地农民生活。只要被征土地农民明确表示放弃集体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就应直接发放给被征土地承包权人。这里要注意土地承包权人和承包经营权人的法律地位,承包权人与承包经营权人是两个不同的主体,承包权人是集体经济经济组织成员及农民个体,承包经营权人是农民家庭,以户为单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即按照土地承包权人计算。有权获得安置补助的承包权人的数额是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的。有的市、县国土局在计算安置补助费时经常按被征地亩数乘以补偿倍数计算,按照法律规定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这个条件,只有当安置补助费补偿倍数达到15倍时,才按被征土地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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