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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征地补偿的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19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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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此可知,征地补偿方案制定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的企业征地补偿标准,不同地区有所差异,具体的企业征地补偿的标准,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征地补偿的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二、国家征地补偿是一次性补偿,还是每年补偿

  根据协议约定,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视财力分期给付。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发放给农户的次数,但不允许任何人侵占和挪用补偿款项。

  《土地管理法》规定:

  1、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征地赔偿费与征地补偿费有区别吗

  征地赔偿费与征地补偿费都是一种。

  民法中有补偿和赔偿的区别,但是征地市政府行为,理应给被征方一定补偿。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征收土地的补偿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企业征地补偿的标准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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