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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滩地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26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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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土地还是河滩地都是可能会被征收的,一旦地方被征收的话,都是有一定的补偿的标准,对于这些补偿标准其实很多的人都是不清楚的,可以好好了解一下,所以河滩地征收补偿标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河滩地征收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条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相应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用,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需要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用标准,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要记住,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用,最高是不能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关于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用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与安置补助费用的标准来具体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条例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用,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费用总和不能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相应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用的标准。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3、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4、安置人数计算公式

  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5、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河滩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相关介绍,河滩地如果进行征收的话,是有一定的征收标准的,对于这些是有一定的跪地的,对于这些是可以好好的去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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