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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地公告一定实施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21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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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建设的推进,很多地方会被纳入土地征收范围,但土地征收是一个长期复杂的工程,前期要规划调研,发布拟征地公告,正式发布征地公告,到部门审批,每个环节都要做到,才能确保征地工程顺利实施。那么,那么,拟征地公告一定实施吗?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那么,工业知识产权包括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拟征地公告一定实施吗

  发布了拟征地公告,并不一定会征收土地,拟征地公告是土地征收工作的启动前的准备,但能不能实施,要看相关部门是否审批,如果土地征收方案通过的,就会征收土地。

 二、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征地准许机关、准许文号、准许时间和准许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赔偿准则和乡下人员安置途径;

  4、解决征地赔偿登记的时限、地点。

 三、农村土地征收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1、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2、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由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由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建设部门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选址意见书》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4、办理立项等手续。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5、提交用地正式申请。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各项审批文件,向原作出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6、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7、土地征用。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办理征地手续。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上各项补偿,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用地单位全额支付。用地单位未按期全额支付到位的,政府应拒绝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

  8、领取用地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9、缴纳出让费,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征用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10、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开始建设使用土地。签订合同并按约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拟征地公告一定实施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拟征地公告发布后,并不一定能实施,具体的实施还要等管理部门的批示,以及合理考虑被征收人的意愿,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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