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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补偿的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7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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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征地补偿是国家发给土地被征收方的一种经济形式补偿方式。对于不同的征地条件和情况其补偿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那么,政府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政府征地补偿的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二、政府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补偿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四、征地补偿纠纷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政府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政府所征收的不同类型的土地,对其补偿标准额度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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