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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补偿协议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8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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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补偿有永久征地补偿标准,还有一种就是,为了完成项目临时占用地的补偿、这种用地补偿项目小,补偿的费用也不多,但是呢也是有一定补偿标准的,也会跟土地使用者签订补偿协议,项目法律快车小编就带大家看看临时用地补偿协议是怎样的。

  一、临时用地补偿协议补偿项目

  1、因工程施工需要,经批准临时借地的补偿,一般包括:青苗费、农作物年产值损失,还耕后地力恢复期的产值损失以及借地单位如无能力还耕的,还应根据耕地受破坏的程度,酌情支付还耕费

  2、工程施工借地的费用,统一以该地区的青苗补偿费为一个计算单位,按借地时间长短分别予以补偿(详见附表)。青苗费标准按现有的规定执行。

  3、临时借用非耕地的按所在区(县)青苗费减半补偿,造成地上附着物损坏的按值计算。

  二、临时用地补偿协议范本:

  被占地人员:  (以下简称甲方)   临时占地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   工程项目施工需要临时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临时用地位置(具体位置见勘测定界图)

  二、 临时用地用途:

  三、 临时用地期限两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临时用地面积:   亩(公顷),其中:耕地   亩(公顷),其他土地   亩(公顷)。

  五、 临时用地补偿   元。

  (一) 土地补偿费(2年):   元。

  1、耕地土地补偿费: 元/亩(公顷),共  亩(公顷)=   元;

  2、其他土地补偿费: 元/亩(公顷),共  亩(公顷)=   元。

  (二)青苗补偿费:  元/亩(公顷),共  亩(公顷)=  元

  (三) 附着物(树、竹等)补偿费    元

  六、在本协议期满,乙方不需要继续使用该临时用地,则由乙方在本协议期满负责达到复耕要求,并一次性包干支付给乙方复耕等费用(耕地地利差异补偿费)  元/亩(公顷),共   亩(公顷)=   元。

  七、上述各种费用合计:  元,大写:

  八、 其他事项说明;

  (一) 临时用地期满,乙方确需继续使用临时用地的,需要提前30日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重新签订临时用地协议。

  (二) 临时用地复垦后,乙方需报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若验收合格,且甲方付清了复耕费用,甲方无条件地自行组织耕种。

  (三) 临时用地补偿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花垣县国土资源局贰份。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临时用地补偿协议是怎样的全部内容,临时用地补偿协议里的补偿是基于法定标准来制定,目的是保护双方之间能够很好的达成协议,根据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定数额差距,总体的补偿项目是一样的。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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